1. |
報名球隊以曾參與其他聯賽及成績卓越者為優先。 |
2. |
因本會極為注重球隊之紀律, 故此球隊之領隊必須具備有冷靜處事及控制之能力。 |
3. |
本會極不接受及主張踢法粗野和打架之球隊, 故此參賽球隊必須以體育精神及以球會友之理念為先而達致發揮球隊最高水準和實力。 |
4. |
本會希望各參賽領隊能齊心一致, 各提意見磋商, 以集思廣益來改進及提升賽會之運作及質素。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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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隊球隊必須每月提供不少於一場之場紙作聯賽盃主場之用, 而作客對手則由賽會協助分配, 但淘汰盃及主席盃之主場則按照賽會已編定之程序進行。 |
6. |
所有賽事均不接受於每年當季賽事期間, 曾經註冊或已註冊足總之現役港超聯組球員辦理註冊或作賽, 如合資格後, 亦需於本會第二次註冊日期(即2月1日至15日)才可辦理註冊手續; 此外, 所有組別球隊均可最多註冊12名足總預備組、甲組、 乙組及丙組之有分球員, 而本會之聯賽盃賽事, 甲組可派遣5名上述有分球員出賽、 乙組可派遣3名上述有分球員出賽; 但其他盃賽則可派出對賽球隊之最多名額的有分球員出賽。 |
7. |
所有足總預備組、甲組、 乙組及丙組球員註冊時隸屬有分球員, 無論在稍後註銷其身份與否, 都一律在整季屬於有分球員; 如註冊時隸屬無分球員, 但其後註冊為有分球員, 則必須即時申報為有分球員。 |
8. |
本會之參賽行政費用為全季HK$3,000及半季HK$1,500 (不包括場地及球証費用), 另外, 保證金費用為全季HK$3,000及半季HK$1,500, 而保證金將會在球季完結後發還, 如有球隊在報名參賽後或球季賽事進行期間退出, 賽會則會沒收所有行政費用及原定之保證金。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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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隊如需註冊持有俗稱行街紙之球員(最多註5出3), 必須繳付保證金HK$10,000, 而該保證金將會在球季完結後發還; 如果持有俗稱行街紙之球員在賽事範圍內有任何嚴重性犯規行為的話(例如:盜竊、 打架、 傷人、 恐嚇等等, 在此不能盡錄), 而上述行為經執委會判決通過成立後, 該保證金則會沒收不會發還, 不得異議。 |
10. |
每隊參賽球隊可註冊最多40名球員, 但在球季賽事進行期間亦不可少於16名球員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