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此盃賽為主客制兩場賽事淘汰對手後晉級, 並以作客入球優先為原則, 決賽及季軍賽則以一場賽事定勝負。 賽制由甲組、 乙組所有球隊, 總數18隊以抽簽方式分配至各指定組別位置, 各球隊分組都以主客制兩場賽事之成績總計而淘汰對手, 晉級球隊比賽至決賽及季軍賽階段則以一場賽事定勝負進行, 並直至產生冠、亞、季、殿軍四支球隊。 |
2. | 球隊之主場乃根據賽會已編定之賽程為準,如編到主場之球隊必須首先提供場紙作主場之用。 |
3. | 季軍戰及決賽之場地則由賽會協助安排中立場。 |
4. | 每場賽事比賽時間為七十分鐘全場, 三十五分鐘半場, 中場休息十分鐘。 每組兩支球隊經過主客兩場對賽及作客入球優惠後, 如結果是賽和的話, 雙方即互射最多5球之突然死亡十二碼, 再和則即時擲毫作勝負, 但互射十二碼途中, 場地突然關燈的話, 則即時擲毫作勝負。 |